吉林省鸿胜通信有限公司

吉林省鸿胜通信有限公司、长春汽车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侵权责任纠纷首次执行执行通知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长春汽车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
结 案 通 知 书
(2021)吉0192执1229号
关于申请执行人吉林省鸿胜通信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长春汽车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侵权责任纠纷执行一案,申请执行人依据本院已发生法律效力的(2021)吉0192民初889号民事判决书向本院申请执行,要求被执行人给付、案件受理费,并承担执行费。
执行中,本院扣划被执行人银行存款。现已支付申请执行人,收取执行费。申请执行人向本院提交书面执行完毕申请书。
本院认为(2021)吉0192民初889号民事判决书确定的内容已全部执行完毕,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第108条第(1)项的规定,通知如下:
本院于2021年5月24日做出的(2021)吉0192民初889号民事判决书确定的内容执行完毕,本案予以结案。
二〇二一年九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