吕梁市离石区澎湃园林绿化有限公司

吕梁市离石区澎湃园林绿化有限公司合同纠纷执行案裁定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吕梁市离石区人民法院
执行裁定书
(2016)晋1102执396号
申请执行人吕梁市离石区澎湃园林绿化有限公司,地址吕梁市离石区莲花街道办马茂庄村。
法定代表人***,公司经理。
被执行人吕梁市离石区西属巴街道办盛地村民委员会。
法定代表人***,村委主任。
本院在执行申请执行人吕梁市离石区澎湃园林绿化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吕梁市离石区西属巴街道办盛地村民委员会施工合同纠纷一案中,根据本院作出的(2016)晋1102民初333号民事判决书,责令被执行人吕梁市离石区西属巴街道办盛地村民委员会支付申请人工程欠款398000元、案件受理费3650元、执行费5870元。现被执行人已经全部履行完毕,案款申请人已全部领取。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七条规定,裁定如下:
终结(2016)晋1102民初333号民事判决书的执行。
本裁定送达后立即生效。
审判长白毅
人民陪审员***
人民陪审员***

二〇一七年十月三十日
书记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