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川绿怡园林绿化工程有限公司

某某谋诉银川某某*工程有限公司追索劳动报酬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陕西省定边县人民法院
民 事 裁 定 书
(2020)陕0825民初7098号
原告**谋,男,汉族。
被告银川***林绿化工程有限公司,地址:银川市胜利南街南花园小区**。
法定代表人:秦志荣。
本院在审理原告**谋诉被告银川***林绿化工程有限公司追索劳动报酬纠纷一案中,原告**谋于2020年11月13日向本院提出撤诉申请。本院认为,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三十一条第一款的规定,裁定如下:
准许原告**谋撤回起诉。
案件受理费50元,减半收取25元,由原告**谋负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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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判员  秦鹏程
二〇二〇年十一月十三日
书记员  吴海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