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川绿怡园林绿化工程有限公司

某某与某某园林绿化工程有限公司民事执行实施类执行通知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宁夏回族自治区银川市兴庆区人民法院
执行结案通知书
(2019)宁0104执保1187号
***:
申请人***与被申请人****园林绿化工程有限公司诉讼保全纠纷一案,我院作出的(2019)宁0104执保1187号执行裁定书已经发生法律效力。依据该生效文书,查封、冻结、扣押被申请人****园林绿化工程有限公司名下价值2006525元。在执行过程中,经我院执行保全完毕(保全完毕,详见回执),至此,本案已执行完毕。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案件立案、结案若干问题的意见》第十五条,通知如下:
关于申请人***与被申请人****园林绿化工程有限公司诉讼保全纠纷一案,我院作出的(2019)宁0104执保1187号执行裁定书,已经执行完毕,本案予以结案。
特此通知。
二〇一九年十月二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