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延安市宝塔区人民法院
结案通知书
(2024)陕0602执恢492号
延安华力电气有限公司、福建鼎佳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申请执行人延安华力电气有限公司申请执行被执行人福建鼎佳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合同纠纷一案,陕西省延安市宝塔区人民法院(2023)陕0602民初89号民事调解书已发生法律效力。被执行人福建鼎佳建设工程有限公司逾期未履行该调解书确定的义务,申请执行人延安华力电气有限公司向本院申请执行,本院依法受理。
本案在执行过程中,责令被执行人支付所欠案件款。申请执行人延安华力电气有限公司来我院作出说明,说被执行人已将全部案件款私下向其履行完毕,此案再无任何纠纷。至此,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内容已全部执行完毕,申请执行人基于执行依据的权利全部得到了实现。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第108条第(1)项的规定。现通知如下:
本院(2024)陕0602执恢492号执行案件执行完毕,于2024年4月24日结案。
特此通知
二〇二四年四月二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