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三铁爆破有限公司

***、山西三铁爆破有限公司首次执行执行裁定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朔州市平鲁区人民法院
执 行 裁 定 书
(2022)晋0603执190号之三
申请执行人:***,男,汉族,1955年08月14日生,住平鲁区下水头乡辛窑上村。
被执行人:山西三铁爆破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40110674471386E,住所地山西晋中市榆次区玉湖村安业小区1419069号。
法定代表人:巩勇华。
本院依据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朔州市平鲁区人民法院作出的(2022)晋06民终52号民事判决,责令被执行人履行上述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但被执行人山西三铁爆破有限公司至今未履行。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九条规定,裁定如下:
划拨被执行人山西三铁爆破有限公司在中国民生银行0912014170016676账户内存款人民币2050.00元。
本裁定立即执行。
审判员  梁文军
二〇二二年六月二十三日
书记员  刘向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