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江苏省淮安市中级人民法院
结 案 通 知 书
(2022)苏08执262号
江苏金柯幕墙工程有限公司:
淮安开发控股有限公司:
申请执行人江苏金柯幕墙工程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淮安开发控股有限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淮安仲裁委员会作出的(2022)淮仲裁字第0015号裁决书已经发生法律效力。因被执行人未履行上述生效裁决书确定的义务,申请执行人向本院申请执行,申请执行标的为288234.16元,本院于2022年6月27日立案执行。执行中,双方达成和解协议,被执行人淮安开发控股有限公司履行277914.34元后申请执行人江苏金柯幕墙工程有限公司放弃其余债权。故本案已全部执行完毕,现予结案。
特此通知。
二〇二二年七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