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蜀昊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泸州市叙兴混领土有限公司、四川蜀昊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首次执行执行通知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泸州市江阳区人民法院 结 案 通 知 书 (2022)川0502执2820号 泸州市叙兴混领土有限公司与四川蜀昊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申请执行标的共计1106935元及利息。经本院立案执行,现已强制执行到位1345151元,其中,案款及利息1331682元,执行费13469元。至此,本院申请执行的(2022)川0502民初1597号民事调解书已全部执行完毕,现已结案。 特此通知。 二〇二二年十二月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