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中天林市政园林工程有限公司

某某与北京中天林市政园林工程有限公司承揽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河北省保定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 民事裁定书 (2020)冀0691民初193号 原告:***,女,汉族,1988年3月24日出生,户籍地福建省莆田市秀屿区。 委托诉讼代理人:***,河南文开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告:北京中天林市政园林工程有限公司,住所地北京市通州区中联科技园,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112735120265P。 法定代表人:***,该公司董事长。 委托诉讼代理人:***,该公司员工。 原告***与被告北京中天林市政园林工程有限公司承揽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于2020年4月2日立案受理后,依法适用简易程序。 本院经审查认为,本案双方争议较大,不宜适用简易程序。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三条规定,裁定如下: 本案转为普通程序。 审判长*** 人民陪审员*** 人民陪审员*** 二〇二〇年四月二十四日 书记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