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银龙建筑装饰绿化有限公司

***与上海盛文建筑劳务有限公司劳动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上海市奉贤区人民法院
民 事 裁 定 书
(2022)沪0120民初17078号之一
本院于2022年9月8日对原告***与被告上海盛文建筑劳务有限公司、第三人上海银龙建筑装饰绿化有限公司劳动合同纠纷一案作出的(2022)沪0120民初17078号民事裁定书中,存在笔误,应予补正。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七条第一款第七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二百四十五条规定,裁定如下:
(2022)沪0120民初17078号民事裁定书中的第二页落款日期“二○二二年九月八日”应补正为“二○二二年九月七日”。
审判员  马春蓉
二〇二二年九月九日
书记员  周微味
附:相关法律条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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