丹棱县人民法院
结 案 通 知 书
(2020)川1424执337号
眉山市远卓商品混凝土有限公司:
眉山市远卓商品混凝土有限公司与四川渝川园林绿化工程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申请执行标的共计51025.00元。经本院立案执行,现已强制执行到位51025元,相关利息申请执行人主动放弃。本院已于2020年9月10日将该款转付给眉山市远卓商品混凝土有限公司。至此,眉山市远卓商品混凝土有限公司向本院申请执行的(2019)川1424民初144号判决书已全部执行完毕,现已结案。
特此通知。
二〇二〇年九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