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辽宁省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
结 案 通 知 书
(2023)辽01执保68号
法兰泰克重工股份有限公司(申请执行人)、天津忠旺铝业有限公司、辽阳忠旺精制铝业有限公司(被执行人):
与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申请执行标的共计4300000元。经本院立案执行,现已强制执行到位xx元,其中,本金xx元,利息xx元,***行金(***行利息)xx元,(未执行到位的xx元,申请执行人申请放弃)。本院已于xx年xx月xx日将该款转付给法兰泰克重工股份有限公司(申请执行人)。至此,法兰泰克重工股份有限公司(申请执行人)向本院申请执行的(2021)辽01民初4374号(原审情况案号)(原审情况结案方式)书已全部执行完毕,现已结案。
特此通知。
二〇二三年三月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