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联合城市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申请执行人郴州鹏港混凝土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湖南联合城市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执行案执行通知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湖南省资兴市人民法院
执 行 案 件 结 案 通 知 书
(2019)湘1081执恢161号
郴州鹏港混凝土有限公司、湖南联合城市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本院执行的申请执行人郴州鹏港混凝土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湖南联合城市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执行案(2018湘10**执137号、2019湘10**执恢161号),经本院强制执行,本案案件标的款已部分到位。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案件立案、结案问题的意见》第十五条之规定,该案按执行完毕结案。
二〇一九年六月二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