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环亚线缆有限公司

河北环亚线缆有限公司、高卫无因管理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裁定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任丘市人民法院
执 行 裁 定 书
(2018)冀0982执恢84号
申请执行人河北环亚线缆有限公司,住所地任丘市南马工业区。
法定代表人:马立明该公司经理。
被执行人高卫,男,汉族,1977年2月4日生,住廊坊市。
被执行人廊坊市吉通电器有限公司,住廊坊市安次区西环路。
法定代表人:高卫该公司经理。
河北环亚线缆有限公司申请高卫等合同、无因管理、不当得利纠纷一案,任丘市人民法院作出的(2016)冀0982民初3335号民事判决书,已发生法律效力。申请执行人于2018年3月23日向本院申请执行。
本案在执行过程中,申请执行人河北环亚线缆有限公司与高卫、廊坊市吉通电器有限公司达成长期和解协议,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七条(六)项之规定,裁定如下:
终结任丘市人民法院作出的(2016)冀0982民初3335号民事判决书的执行。
本裁定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
审判员  王春林

二〇一九年三月二十九日
书记员  王 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