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安电电力器材有限公司

河北安电电力器材有限公司、某某执行实施类执行裁定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任丘市人民法院
执行裁定书
(2017)冀0982执2385号
申请执行人河北安电电力器材有限公司,住所地任丘市。
法定代表人***。
被执行人***,男,1971年1月19日出生,住所地山东省。河北安电电力器材有限公司申请***其他案由一案,任丘市人民法院作出的(2016)冀0982民初4096号民事判决书已经发生法律效力。河北安电电力器材有限公司于2017-10-24向本院申请执行。
本案在执行过程中,本院依法对被执行人银行存款、土地使用权登记、房产所用权登记、工商登记、车辆登记进行了查询。经查询,目前被执行人暂无其他财产可供执行。本院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257条第6项之规定,裁定如下:
2017冀09**执2385号案终结执行。
本裁定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
执行员**

二〇一八年三月二十七日
书记员X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