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天立能源环保工程技术有限公司

**与西安天立能源环保工程技术有限公司民间借贷纠纷一案执行结案通知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西安市雁塔区人民法院
书 结 案 通 知 书
(2020)陕0113执1155号
申请执行人**与被执行人西安天立能源环保工程技术有限公司民间借贷纠纷一案,西安市雁塔区人民法院作出的(2019)陕0113民初17415号民事调解书已发生法律效力。被执行人西安天立能源环保工程技术有限公司逾期未履,申请执行人**向本院申请执行,请求被执行人偿还66200元,本院依法受理。在执行过程中,被执行人西安天立能源环保工程技术有限公司履行了本案全部案款。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内容已全部执行完毕,申请执行人基于执行依据的权利全部得到了实现。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第108条第(1)项的规定,现通知如下:
本院(2020)陕0113执1155号执行案件执行完毕,于2020年3月13日结案。
二〇二〇年三月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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