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泰丰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1 因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依据(2016)内01民终1967号
2 因科右前旗碧桂园丹枫泊翠苑(组团四)工程脚手架施工方案依据过期规范编制,施工现场存在安全隐患,项目经理
3 因碧桂园囍居苑区5#6#10#11#商业街1、2#综合楼及地下车库(一标段)工程建造师刘玉岩按要求应在现场而不在施工现场,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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