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景焱园林建设有限公司

淮安市水投科技小额贷款有限公司、淮安某某水产科技有限公司等借款合同纠纷首次执行执行裁定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江苏省淮安市淮阴区人民法院
执 行 裁 定 书
(2021)苏0804执2335号
申请执行人:淮安市水投科技小额贷款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80435492514XN,住所地淮安市淮阴区。
法定代表人:张家文。
被执行人:淮安**水产科技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8045642837556,地址淮安市淮阴区(村委会房屋)。
法定代表人:漆小刚。
被执行人:漆小刚,男,1979年10月3日生,住淮安市清江浦区。
被执行人:江苏景焱园林建设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802665761218J,地址淮安市清江浦区。
法定代表人:汤其巍。
被执行人:汤其巍,男,1983年5月15日生,住淮安市清江浦区。
被执行人:葛艳,女,1984年2月13日生,住淮安市清江浦区。
被执行人:漆晓芬,女,1976年11月20日生,住淮安市淮阴区。
本院在执行申请执行人淮安市水投科技小额贷款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淮安**水产科技有限公司、漆小刚、江苏景焱园林建设有限公司、汤其巍、葛艳、漆晓芬借款合同纠纷一案中,申请执行人撤回执行申请。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七条第一项规定,裁定如下:
终结本院(2021)苏0804执2335号案件的执行。
本裁定送达后立即生效。
审判长 刘 龙
审判员 夏 明
审判员 赵传豹
二〇二一年十二月二十一日
书记员 王 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