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中展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晋城市夏坤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山西中展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建设工程合同纠纷财产保全执行执行通知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山西省泽州县人民法院 结 案 通 知 书 (2023)晋0525执保86号 申请人晋城市夏坤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与被申请人山西中展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建设工程合同纠纷一案,申请人晋城市夏坤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向本院提供其名下***小区1号楼房屋26套(总面积合计2753.03平方米)及编号为2020-39号地块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共价值5400余万元的固定资产作为等值担保财产,请求变更保全标的物。本院审查后依法作出(2023)晋0525民初156号民事裁定书,于2023年3月6日移送执行局执行。本院在执行过程中,经向泽州县不动产登记交易中心查询,申请人晋城市夏坤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名下无***小区1号楼房屋26套(总面积合计2753.03平方米)及编号为2020-39号地块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的登记信息,本案无标的物可实施保全。依申请人晋城市夏坤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申请,本院暂不对其名下的银行账户解除冻结。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案件立案、结案若干问题的意见》第二十一条第(三)**规定,现通知如下: (2023)晋0525民初156号民事裁定书无标的物可实施保全。 二〇二三年三月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