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高平市人民法院
结 案 通 知 书
(2020)晋0581执1831号
申请执行人:晋城市巨能电网工程有限公司,住所地:泽州县金村镇霍秀村凤**南。
法定代表人:李建芳,任总经理。
被执行人:山西高平科兴牛山煤业有限公司,住所地:高平市南城办朴村南。
法定代表人:李世富。
申请执行人晋城市巨能电网工程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山西高平科兴牛山煤业有限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高平市人民法院(2019)晋0581民初2492号民事调解书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申请执行人于2020年7月24日向本院提出执行申请,本院于同日立案。
在执行过程中,被执行人已强制执行完毕。
特此通知
二〇二〇年十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