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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夏回族自治区**市兴庆区人民法院
执行结案通知书
(2022)宁0104执5334号
**宜佳住宅建设服务有限公司:
申请执行人**宜佳住宅建设服务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物业服务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作出的(2022)宁0104民初1389号民事判决书已经发生法律效力。本院于2022年5月5日立案执行。经本院强制执行,现已执行完毕。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案件立案结案若干问题的意见》第十五条,通知如下:
申请执行人**宜佳住宅建设服务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物业服务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作出的(2022)宁0104民初1389号民事判决书的支付义务已经执行完毕,本案予以结案。
特此通知。
二〇二二年六月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