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锡朗科防护工程有限公司

建设工程合同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通知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四川省北川羌族自治县人民法院
结 案 通 知 书
(2019)川0726执保129号
申请保全人:无锡朗科防护工程有限公司
被保全人:四川省第七建筑有限公司
申请保全人无锡朗科防护工程有限公司与被保全人四川省第七建筑有限公司建设工程合同纠纷一案,申请执行标的共计1800000.00元。现申请保全人无锡朗科防护工程有限公司申请对被保全人四川省第七建筑有限公司价值180万元的财产进行冻结、查封。经本院立案执行,本院依法对被保全人四川省第七建筑有限公司的银行账户进行了冻结。至此,无锡朗科防护工程有限公司向本院申请执行的(2019)川0726民初2562号民事裁定书已全部执行完毕,现已结案。
特此通知。
二〇一九年十月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