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荣成市人民法院
执行裁定书
(2020)鲁1082执2348号
申请执行人山东剑琴律师事务所。
被执行人***,男,住荣成市。
被执行人太原市迎泽区建筑安装公司。
本院在执行山东剑琴律师事务所与被执行人***、太原市迎泽区建筑安装公司委托合同纠纷一案,荣成市人民法院作出的(2018)鲁1082民初1271号民事判决书确定:给付案件受理费2900元。
在执行中,因被执行人自动履行了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该案已执结。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第108条第一项的规定,裁定如下:
荣成市人民法院作出的(2018)鲁1082民初1271号民事判决书执行完毕。
本裁定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
审判长***
审判员***
审判员***
二〇二〇年八月十三日
书记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