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广德市人民法院
结 案 通 知 书
(2021)皖1882执3256号
申请执行人:***,男,1967年11月9日生,汉族,住安徽省广德市。
被执行人:广德乘风市政工程有限公司,住所地:安徽省宣城市广德市经济开发区水岸阳光城C幢,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41822063636305B。
法定代表人:郭箭,董事长。
案由:工伤保险待遇纠纷
执行依据:本院(2021)皖1882民初3895号民事调解书
立案标的:47000元
申请执行人***与被执行人广德乘风市政工程有限公司工伤保险待遇纠纷一案,本院(2021)皖1882执3256号执行案件已执行完毕,现已结案。
特此通知。
二〇二一年十一月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