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永丰人防设备有限公司

南京永丰人防设备有限公司与宿迁浙富置业有限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执行裁定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江苏省**市宿城区人民法院
执 结 通 知 书
(2018)苏1302执5809号
南京永丰人防设备有限公司、**浙富置业有限公司:
本院于2018年11月26日立案执行申请执行人南京永丰人防设备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浙富置业有限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执行依据为本院作出的(2018)苏1302民初1865号民事判决书。在执行过程中,被执行人已履行人民币449379.83元,交纳执行费6641元。申请执行人向本院申请结案,本案已执行完毕,特此通知。
二〇一九年十一月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