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山东省淄博市淄川区人民法院
结 案 通 知 书
(2023)鲁0302执428号
淄博台盈经贸有限公司、山东恒祥市政公路工程有限公司:
本院立案执行的淄博台盈经贸有限公司与山东恒祥市政公路工程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在执行过程中,本院依法划拨被执行人银行存款121224.45元,申请人同意收到119532.45元后本案以执行完毕方式结案,执行费1692元已交纳。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立案、结案若干问题的意见》第十五条第一款的规定,现通知如下:
本院立案执行的淄博台盈经贸有限公司与山东恒祥市政公路工程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执行依据:(2022)鲁0302民初4140号民事调解书]予以结案。
特此通知
二〇二三年二月二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