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台万利霓虹照明工程有限公司

烟台万利霓虹照明工程有限公司、海阳市方圆街道北石河村民委员会承揽合同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裁定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山东省烟台市中级人民法院
执 行 裁 定 书
(2021)鲁06执79号
申请执行人:烟台万利霓虹照明工程有限公司,住所地:烟台市芝罘区通世南路229号。
法定代表人:王永刚,总经理。
被执行人:海阳市方圆街道北石河村民委员会,住所地:山东省烟台市海阳市方圆街道北石河社区。
法定代表人:高乙,主任。
申请执行人烟台万利霓虹照明工程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海阳市方圆街道北石河村民委员会承揽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于2021年2月20日立案执行。因执行工作需要,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四条第(十一)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办理仲裁裁决执行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条第二款之规定,裁定如下:
烟台仲裁委员会(2020)烟仲字第199号裁决由海阳市人民法院执行。
本裁定立即执行。
审判长  王桂一
审判员  徐芳东
审判员  林文江
二〇二一年三月三十日
书记员  李 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