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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海盐县人民法院
案 件 结 案 通 知 书
(2022)浙0424执94号
****门窗有限公司
江苏中祥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门窗有限公司申请执行江苏中祥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承揽合同纠纷一案,申请执行标的为支付承揽门窗款13227元及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及执行费98元。经执行,本院扣划被执行人江苏中祥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分支机构江苏中祥建设集团有限公司镇江分公司的银行存款13325元(含执行费98元),本案已执行到位执行款13227元,本案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申请执行人均自愿放弃,故案件执行完毕而结案。
特此通知。
二○二二年六月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