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南京江北新区人民法院
结 案 通 知 书
(2021)苏0192执664号
南京谷粒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锦润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江北分公司、锦润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南京谷粒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与锦润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江北分公司、锦润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租赁合同纠纷一案,本院已立案执行。经本院强制执行,锦润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江北分公司、锦润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已履行了本院(2020)苏0192民初4944号民事判决书确定的法律义务。至此,本院(2021)苏0192执664号案件已执行完毕。
特此通知。
二〇二一年五月十日
联系人:戴博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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