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城建锅炉管道安装有限公司

河北双飞玻璃钢有限公司承揽合同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通知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河北省枣强县人民法院
执 行 结 案 通 知 书
(2017)冀1121执保66号
申请人:河北双飞玻璃钢有限公司。
被申请人:北京城建锅炉管道安装有限公司。
本院在受理申请人河北双飞玻璃钢有限公司与被申请人北京城建锅炉管道安装有限公司承揽合同纠纷一案。依据申请人河北双飞玻璃钢有限公司申请2017年3月10日经指挥中心网络查控系统将北京城建锅炉管道安装有限公司名下农业银行北京青年湖支行账户11×××82存款冻结16万元,已冻结16万元,冻结期限至2018年3月10日。案件保全措施执行完毕。

二〇一七年三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