莱州市云磊石材有限公司

莱州市云磊石材有限公司、淄博润晟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执行实施类执行裁定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山东省淄博市张店区人民法院
执行裁定书
(2020)鲁0303执603号之一
申请执行人:莱州市云磊石材有限公司。
被执行人:淄博润晟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本院依据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山东省淄博市张店区人民法院(2019)鲁0303民初1461号[(2019)鲁0303执保314号]、淄博市中级人民法院(2019)鲁03民终3181号民事判决书,责令被执行人自动履行法律文书义务,但至今未履行。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二条、第二百四十四条之规定,裁定如下:
查询、冻结、扣划被执行人在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的存款280632.00元,或查封、扣押、拍卖、变卖其相应价值的财产,以偿还其欠款。
本裁定书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
审判员***
二〇二〇年四月二十日
书记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