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海威装饰工程有限公司

山东海威装饰工程有限公司、张家口市方正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装饰装修合同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裁定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河北省***市中级人民法院
执 行 裁 定 书
(2019)冀07执273号之一
申请执行人:山东海威装饰工程有限公司,住所地山**省济**市解放路。
法定代表人:陈建宾,该公司董事长。
被执行人:***市方正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住所地河**省***市桥**区胜利**路**号容辰庄园(**区)城市综合体商业区**号楼**层**室4室。
法定代表人:段海寰,该公司董事长。
申请执行人山东海威装饰工程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市方正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装饰装修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于2018年12月3日作出的(2018)冀07民初223号民事调解书已发生法律效力。申请执行人山东海威装饰工程有限公司于2019年6月3日向本院申请强制执行,本院在执行的过程中,双方当事人达成和解,且申请执行人申请撤回强制执行申请书,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七条第一项之规定,裁定如下:
终结***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18年12月3日作出的(2018)冀07民初223号民事调解书的执行。
本裁定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
审判员  何运功
审判员  李 海
审判员  冯记坡
二〇一九年六月十四日
书记员  杨晓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