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台赢动通信科技有限公司

烟台赢动通信科技有限公司、烟台**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不当得利纠纷首次执行执行裁定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山东省烟台市福山区人民法院 执 行 裁 定 书 (2023)鲁0611执348号 申请人:烟台赢动通信科技有限公司,住所地烟台经济技术开发区长江路56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706007871518805。 法定代表人:***,总经理。 被执行人:烟台**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住所地烟台市福山区松霞路882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70600MA3TT4B32A。 法定代表人:***,总经理。 关于申请执行人烟台赢动通信科技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烟台**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不当得利纠纷一案,烟台市福山区人民法院作出的(2022)鲁0611诉前调书234号已经发生法律效力。因被执行人烟台**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未能履行生效法律文书所确定的义务,本院依法立案执行。现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九条、第二百五十条、第二百五十一条之规定,裁定如下: 冻结、扣划被执行人烟台**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的银行存款人民币40000元;扣留、提取其可供执行的收益;或查封、扣押其相当价值的财产。 本裁定立即执行。 审判员 胡 楠 二〇二三年二月二十日 书记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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