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天威生态园林有限公司

乌鲁木齐金鑫顺博商贸有限公司与新疆天威生态园林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执行裁定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乌鲁木齐金鑫顺博商贸有限公司与新疆天威生态园林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执行裁定书******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乌鲁木齐市头屯河区人民法院******
执行裁定书******
(2016)新0106执963号******
申请执行人:乌鲁木齐金鑫顺博商贸有限公司,住所地乌鲁木齐经济技术开发区。******
法定代表人:**,该公司总经理。******
被执行人:新疆天威生态园林有限公司,住所地乌鲁木齐市天山区。******
法定代表人:魏威,该公司总经理。******
本院在执行申请执行人乌鲁木齐金鑫顺博商贸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新疆天威生态园林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中,双方当事人已自行达成和解协议,同时申请执行人乌鲁木齐金鑫顺博商贸有限公司于2016年12月24日向本院递交撤回执行申请。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七条第(六)项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四百六十六条的规定,裁定如下:******
终结乌鲁木齐市头屯河区人民法院作出的(2016)新0106民初115号民事调解书的执行。******
本裁定送达后立即生效。******
审判长雷宇******
审判员*在江******
代理审判员************
二〇一六年十二月二十四日******
书记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