恩施市硒施建筑装饰有限公司

恩施市硒施建筑装饰有限公司、某某合同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裁定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湖北省恩施市人民法院 执 行 裁 定 书 (2021)鄂2801执1476号 申请执行人:恩施市硒施建筑装饰有限公司,住所地:恩施市市府路23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22801747661499B。 法定代表人:向道宏,任总经理。 被执行人:**,女,生于1980年9月2日,土家族,湖北省恩施市人,现住址:恩施市, 本院在执行申请执行人恩施市硒施建筑装饰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合同纠纷一案中,申请执行人恩施市硒施建筑装饰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达成和解协议,自愿撤回执行申请。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的解释》第四百六十六条之规定,裁定如下: 终结(2021)鄂2801执1476号案件的执行。 本裁定送达后立即生效。 审判员  *** 二〇二一年三月一日 书记员  伍 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