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祥恒建筑有限公司

某某恒建筑有限公司、某某等建设工程合同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通知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浙 江 省 仙 居 县 人 民 法 院 结 案 通 知 书 (2022)浙1024执173号 申请执行人***恒建筑有限公司 被执行人***、浙江省台州市仙居县*****村村民委员会 申请执行人***恒建筑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浙江省台州市仙居县*****村村民委员会为建设工程合同纠纷一案,申请执行人***恒建筑有限公司因被执行人***、浙江省台州市仙居县*****村村民委员会未履行(2021)浙1024民初2571号判决书确定的义务,向本院提出执行申请。本院于2022年1月12日立案执行。 执行过程中,申请执行人***恒建筑有限公司向本院明确表示被执行人已履行法律义务。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案件立案、结案若干问题的意见》第十五条的规定,现通知如下: 本院(2021)浙1024民初2571号判决书确定的义务执行完毕,予以结案。 二〇二二年六月二十五日 联系人: 徐梓展 联系电话: 893226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