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桂森建设有限公司

广东桂森建设有限公司、广州万达文化旅游城投资有限公司国内非涉外仲裁裁决执行实施类执行通知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广东省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结 案 通 知 书

(2019)粤01执6072号

广东**建设有限公司、广州万达文化旅游城投资有限公司:

关于广东**建设有限公司与广州万达文化旅游城投资有限公司承揽合同纠纷一案,中国广州仲裁委员会(2019)穗仲案字第71号裁决书已经发生法律效力。因被执行人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所确定的义务,经申请执行人广东**建设有限公司申请,本院于2019年11月6日立案执行。

在执行过程中,本院向被执行人广州万达文化旅游城投资有限公司发出执行通知书和报告财产令,并经全国网络执行系统查询被执行人财产情况,2019年12月11日,扣划被执行人广州万达文化旅游城投资有限公司1781610.5元至本院代管款账户,将案款1761772.5元发放给申请人,余款19838元作为执行费并上缴国库。

因申请执行人申请执行的事项已全部完成,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案件立案、结案若干问题的意见》第十五条的规定,本案作执行结案处理。

特此通知。

二〇一九年十二月十六日

经办法官:周焕然;联系电话:020-83211003

书记员 :陈哲敏;联系电话:020-83211027

办公地址:广州市白云区启德路6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