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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立秦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广东某某工程总承包有限公司建设工程合同纠纷首次执行执行裁定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陕西省丹凤县人民法院 执 行 裁 定 书 (2022)陕1022执530号之一 申请执行人:陕西立秦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总经理。 被执行人:广东**工程总承包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执行董事。 申请执行人陕西立秦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与被执行人广东**工程总承包有限公司建设工程合同纠纷一案,陕西省商洛市中级人民法院(2022)陕10民终356号民事判决书已发生法律效力。申请执行人陕西立秦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申请强制执行,本院立案执行 在执行中,申请执行人陕西立秦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书面申请撤销执行,本院经审查认为,该申请符合法律规定,依法予以准许,经合议庭评议,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四条第(一)**规定,裁定如下: 终结(2022)陕1022执530号案件的执行。 本裁定送达后立即生效。 审判长  *** 审判员  *** 审判员  侯 凤 二〇二二年十二月二十六日 书记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