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门市合丰水电装饰工程有限公司

江门市合丰水电装饰工程有限公司、开平恒威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建设工程合同纠纷首次执行执行通知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广东省开平市人民法院
结 案 通 知 书
(2021)粤0783执5713号
江门市合丰水电装饰工程有限公司、开平恒威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本院在执行申请执行人江门市合丰水电装饰工程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开平恒威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建设工程合同纠纷一案中,被执行人开平恒威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已将涉案的开平市水口镇石龙东路18号绿苑山庄7区17幢2座401房、2座1801房、2座502房、2座902房、2座1104房、2座1204房、2座2004房、1座1803房、1座1903房、1座2003房、1座2103房、1座1604房、1座1804房等十三处房屋办理网签至申请执行人江门市合丰水电装饰工程有限公司指定的人名下。另被执行人已交纳了案件申请执行费500元。据此,本院作出的(2020)粤0783民初4981号民事调解书调解协议第五项的内容及(2020)粤0783民初4981号之三民事裁定书的内容执行完毕。依照最高人民法院的有关规定,本案属全部执行完毕结案。
特此通知。
二〇二二年五月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