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优高雅建筑装饰有限公司

因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劳动报酬,经责令改正拒不改正;未按要求报送书面材料,经责令改正拒不改正,依据《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第三十条第一款第(二)、(三)项被罚款40000元,公示截止期:2024

  • 相关工程:

    --
  • 项目经理:

    --
  • 时间:

    2023-05-30

相关诚信信息

同类型诚信信息

江苏宁星建设有限公司2026年2月诚信信息
江苏宁星建设有限公司 --
上海蔚连科技有限公司2026年2月诚信信息
上海蔚连科技有限公司 --
南京川发科技有限公司2026年2月诚信信息
南京川发科技有限公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