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和能建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

北京和能建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与某某之家瑞城置业有限公司申请与前财产保全民事裁定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北京市昌平区人民法院 民 事 裁 定 书 (2023)京0114财保8号 申请人:北京和能建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住所地北京市怀柔区庙城镇庙城村临300号401室。 法定代表人:**。 被申请人:**之家瑞城置业有限公司,住所地北京市昌平区科技园区中兴路10号一号楼一层A106室。 法定代表人:尚世睿。 本院受理北京和能建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与**之家瑞城置业有限公司申请诉前财产保全一案中,申请人北京和能建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未按期交纳诉讼费用,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七条的规定,裁定如下: 本案按北京和能建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撤回保全申请处理。 审 判 员 *** 二〇二三年一月二十八日 法官助理 李 耀 书 记 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