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凯晟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首次执行通知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沈阳市浑南区人民法院 结 案 通 知 书 (2023)辽0112执488号 申请执行人*** 被执行人吉***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与吉***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一案,申请执行标的共计377393.93元。经本院立案执行,现已强制执行到位xx元,其中,本金xx元,利息xx元,***行金(***行利息)xx元,(未执行到位的xx元,申请执行人申请放弃)。本院已于xx年xx月xx日将该款转付给***(申请执行人)。至此,***(申请执行人)向本院申请执行的(2022)辽0112民初2557号(原审情况案号)(原审情况结案方式)书已全部执行完毕,现已结案。 特此通知。 执行员  ** 二〇二三年三月十五日 书记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