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广拓电力工程有限公司

某某、天津广拓电力工程有限公司租赁合同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裁定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天津市武清区人民法院
执 保 裁 定 书
(2019)津0114执保75号
申请人:***
被申请人:天津广拓电力工程有限公司
申请人与被申请人租赁合同纠纷一案,依据本院做出的(2019)津0114民初845号民事裁定书,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条,第一百零二条,第一百零三条第一款、《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使用的解释》第一百六十四条的规定,裁定如下:
一、查封申请人提供的担保财产***名下车牌号为冀R×××××重型非载货专项作业车一辆;
二、冻结被申请人名下银行账户存款300000元或查封其他等值财产(保全标的300000元)。
本裁定立即开始执行。
执行员  何中华
二〇一九年一月十六日
书记员  李国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