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城市中康建筑有限公司

某某、晋城市中康建筑有限公司等财产保全财产保全执行执行通知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山西省泽州县人民法院 结 案 通 知 书 (2022)晋0525执保152号 申请人晋城市中康建筑有限公司与被申请人***、山西**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财产保全一案,申请人晋城市中康建筑有限公司向本院申请财产保全,请求冻结被申请人***、山西**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名下的网络资金及银行存款8570133.25元或查封、扣押被申请人名下等值于8570133.25元的动产和不动产。本院审查后依法作出(2022)晋0525民初695号之一民事裁定书,于2022年8月15日移送执行局执行。本院在执行过程中,已冻结***名下的网络资金及银行存款8682.1元、冻结山西**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名下的网络资金及银行存款0元,共计8682.1元(冻结期限为2022年8月16日至2023年8月15日),已查封***名下位于晋城市太岳街2999号锦绣小区1号楼2**2601室住宅一处(查封期限为2022年8月17日至2025年8月16日),保全标的8570133.25元未能全部保全完毕。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案件立案、结案若干问题的意见》第二十一条第(二)**规定,现通知如下: (2022)晋0525民初695号之一民事裁定书部分保全。 二〇二二年八月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