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康源电力工程有限公司

天津康源电力工程有限公司、天津市天山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建设工程合同纠纷首次执行执行通知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天津市津南区人民法院
执 行 结 案 通 知 书
(2022)津0112执2725号
申请执行人:天津康源电力工程有限公司,住所地天津市西青区。
法定代表人:周奕晨,总经理。
被执行人:天津市天山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住所地天津市津南区。
法定代表人:高立香,总经理。
本院执行天津康源电力工程有限公司与天津市天山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执行一案,执行依据为(2021)津0112民初13050号民事判决书,现执行完毕予以结案。
特此通知。
审判员  刘志峰
二〇二二年六月十七日
书记员  孟祥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