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天津市津南区人民法院
执 行 结 案 通 知 书
(2022)津0112执7311号
申请执行人:天津***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住所地天津市西青区大寺镇大芦北口村村东。
法定代表人:***,职务执行董事。
被执行人:天津市河北区供热燃气有限公司,住所地天津市河北区富强道11号。
法定代表人:于鲜蕊,职务董事长。
本院在申请执行人天津***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天津市河北区供热燃气有限公司执行纠纷一案中,因被执行人未履行(2022)津0112民初1516号民事判决书确定的义务,现本院已执行完毕,本案予以结案。
特此通知。
审判员 ***
二〇二三年四月四日
书记员 张 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