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鼎信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天津市兴源化工有限公司、天津市绿色坐标生态科技有限公司民间借贷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裁定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天津市滨海新区人民法院
执行裁定书
(2017)津0116执60380号
申请执行人:天津市兴源化工有限公司,住所地天津市滨海新区海滨街井下公司西侧。
被执行人:天津市绿色坐标生态科技有限公司,住所地天津市滨海新区大港小****和顺村。
法定代表人:*金卫,总经理。
被执行人:天津市鼎信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住所地天津市滨海新区小***东侧。
法定代表人***,经理。
被执行人:*金卫,男,1979年10月9日出生,汉族,住天津市滨海新区。
申请执行人天津市兴源化工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天津市绿色坐标生态科技有限公司、天津市鼎信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天津市兴源化工有限公司于2017年3月6日向本院申请执行,要求天津市绿色坐标生态科技有限公司、天津市鼎信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偿还借款本金954120元、利息216500元并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执行期间,天津市绿色坐标生态科技有限公司、天津市鼎信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未履行还款义务。
经本院调查,天津市绿色坐标生态科技有限公司财产情况如下:1、银行无存款;2、名下无房产;3、名下有桑塔纳牌汽车一部,车牌号为津A×××××,注册日期为2005年7月27日;4、名下无证券账户。天津市鼎信建筑工程有限公司财产情况如下:1、银行无存款;2、名下无房产;3、名下无车辆;4、名下无证券账户。***财产情况如下:1、银行无存款;2、名下有房产一套,坐落于滨海××××1-2-102(已另案查封);3、名下无车辆:4、名下无证券账户;5、***为天津市绿色坐标生态科技有限公司和天津市鼎信建筑工程有限公司股东。天津市兴源化工有限公司认可本院调查天津市绿色坐标生态科技有限公司、天津市鼎信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的财产情况。执行中,本院轮候查封*金卫名下房产,对于天津市绿色坐标生态科技有限公司名下的桑塔纳牌汽车,本院未能实际控制,天津市鼎信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也未能提供该车下落。天津市鼎信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不能向本院提供天津市绿色坐标生态科技有限公司、天津市鼎信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其他财产或财产线索,故向本院申请本案终结本次执行程序。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五百十一九条的规定,裁定如下:
终结本院作出的(2016)津0116民初64919号民事判决书的本次执行程序。
申请执行人如果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供执行的财产,可以随时向本院申请恢复执行。
本裁定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
审判长***
审判员***
审判员***

二〇一七年十二月××日
书记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