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天宇陆通市政工程有限公司

天津市宁河区公路工程材料站与天津市天宇陆通市政工程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通知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天津市宁河区人民法院
执 行 结 案 通 知 书
(2019)津0117执1157号
本院在执行申请执行人天津市宁河区公路工程材料站与被执行人天津市天宇陆通市政工程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中,被执行人天津市天宇陆通市政工程有限公司已全部履行(2019)津0117民初1690号民事调解书所确定的义务。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案件立案、结案若干问题的意见》第十五条的规定,通知如下:
(2019)津0117执1157号案件执行完毕,予以结案。
特此通知
二〇一九年六月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