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斯图曼装饰工程有限公司

海塞(天津)特种材料有限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通知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天津市滨海新区人民法院
执行案件通知书
(2017)津0116执61557号
天津斯图曼装饰工程有限公司与海塞(天津)特种材料有限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在执行过程中,被执行人海塞(天津)特种材料有限公司已履行完给付义务,本案执行完毕,现以结案。
执行员  张洪春
书记员  赵衍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