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山东省莱西市人民法院
执 行 裁 定 书
(2022)鲁0285执1008号
申请执行人:***。
被执行人:天津优悦德电力工程有限公司。
申请执行人***与被执行人天津优悦德电力工程有限公司建设工程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作出的(2021)鲁0285民初4768号民事判决书已发生法律效力。申请执行人于2022年04月28日向本院申请执行,本院于2022年04月28日立案执行。
本院向被执行人发出执行通知、传票、报告财产令,责令其限期履行义务。经执行人员采取强制措施,被执行人履行了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本案执行完毕。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第108条的规定,裁定如下:
莱西市人民法院(2022)鲁0285执1008号执行案件申请的内容执行完毕,予以结案。
本裁定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
审判员 ***
二〇二二年七月七日
书记员 ***